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分级指南(GB/T 23007-2022)
厦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分级指南(GB/T 23007-2022)福州数字化转型
引 言
本文件是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系列标准化文件之一。
与本文件相关的标准化文件包括:
- GB/T 23000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 GB/T 23001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3002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 GB/T 23003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指南;
- GB/T 23004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生态系统参考架构;
- GB/T 23005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咨询服务指南;
- GB/T 23006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新型能力分级要求。
本文件给出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分级评定的程序和方法。本文件与GB/T 23003、GB/T 23006共同使用,可针对不同等级新型能力,基于分级评定审核发现,给出能够反映新型能力等级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分级评定结论,评判组织与不同等级新型能力对应等级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引导组织按照新型能力分级建设和不断提升的要求,分级分类建立和完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评定分级指南
1 范 围
文章目录
本文件提供了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分级评定总则,给出了评定机构与评定人员的分级条件、分级评定程序、按过程方法实施分级评估审核、分级评定结果的使用和采信等方面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有下列需求的组织:
- a)申请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分级评定;
- b)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分级评估审核;
- c)提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分级评定公共服务;
- d)采信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分级评定结果;
- e)为组织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分级评定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23001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3003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指南
- GB/T 23004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生态系统参考架构
- GB/T 23006-2022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新型能力分级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符合conformity
满足要求。[来源:GB/T 19000-2016,6.有修改]
3.2 不符合nonconformity
未满足要求。[来源:GB/T 19000-2016,6.有修改]
4 分级评定总则
4.1 依据新型能力分级要求开展分级评定
分级评定评判组织与不同等级新型能力对应等级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对应GB/T 23006-2022中的新型能力等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分级评定结果分为五个等级:A级(规范级)、AA级(场景级)、AAA级(领域级)、AAAA级(平台级)、AAAAA(生态级)。根据满足分级评定结果相应等级要求的程度,可将每个等级再分为三个水平层次:相应等级、相应等级、相应等级+。
4.2 分级评定判定规则
4.2.1 通 则
按照组织所申请的相应等级新型能力涉及的范围和边界,按过程方法实施分级评估审核,并从过程维、要素维、管理维等三个维度收集评估审核证据,综合评判组织与所申请能力对应等级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4.2.2 评定结果等级评判规则
与所申请能力等级对应等级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满足以下条件:
- a)不存在严重不符合;
- b)新型能力诊断结果满足申请能力等级的要求。
4.2.3 同一评定结果等级不同水平层次评判规则
与同一评定结果等级不同水平层次对应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满足以下条件:
- a)相应等级:基本达到同等级的要求,但存在尚未充分满足部分要求的情况;
- b)相应等级:达到相关等级要求;
- c)相应等级:超过同等级的要求,但尚未达到上一等级的要求。
5 评定机构与评定人员分级条件
5.1 评定机构分级条件
5.1.1 按照综合服务能力和成效,评定机构分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
5.1.2 A级评定机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 a)具有法人资格;
- b)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 c)有10名及以上具备A级或以上等级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职评定人员;
- d)建立并有效运行评定工作体系,完善评定监督和责任机制,以确保从事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活动符合规定要求;
- e)达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规定的A级信用等级要求。
注:依据评定企业数量、评定质量、专业能力、管理水平、价值成效、信用、社会责任、成果分享等情况区分其信用等级。
5.1.3 AA级评定机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 a)具有法人资格;
- b)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 c)有5名及以上具备AA级或以上等级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职评定人员,且专职评定人员总数不少于10名;
- d)建立并有效运行评定工作体系,完善评定监督和责任机制,以确保从事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活动符合规定要求;
- e)达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规定的AA级信用等级要求。
注:依据评定企业数量、评定质量、专业能力、管理水平、价值成效、信用、社会责任、成果分享等情况区分其信用等级。
5.1.4 AAA级评定机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 a)具有法人资格;
- b)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 c)有5名及以上具备AAA级或以上等级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职评定人员,且专职评定人员总数不少于10名;
- d)建立并有效运行评定工作体系,完善评定监督和责任机制,以确保从事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活动符合规定要求;
- e)达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规定的AAA级信用等级要求。
注:依据评定企业数量、评定质量、专业能力、管理水平、价值成效、信用、社会责任、成果分享等情况区分其信用等级。
5.1.5 AAAA级评定机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 a)具有法人资格;
- b)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 c)有5名及以上具备AAAA级或以上等级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职评定人员,且专职评定人员总数不少于10名;
- d)建立并有效运行评定工作体系,完善评定监督和责任机制,以确保从事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活动符合规定要求;
- e)达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规定的AAAA级信用等级要求。
注:依据评定企业数量、评定质量、专业能力、管理水平、价值成效、信用、社会责任、成果分享等情况区分其信用等级。
5.1.6 AAAAA级评定机构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 a)具有法人资格;
- b)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 c)有5名及以上具备AAAAA级或以上等级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职评定人员,且专职评定人员总数不少于10名;
- d)建立并有效运行评定工作体系,完善评定监督和责任机制,以确保从事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活动符合规定要求;
- e)达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规定的AAAAA级信用等级要求。
注:依据评定企业数量、评定质量、专业能力、管理水平、价值成效、信用、社会责任、成果分享等情况区分其信用等级。
5.2 评定人员分级条件
5.2.1 按照综合服务能力和成效,评定人员分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
5.2.2 A级评定人员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 a)拥有3年及以上从事管理、信息化、自动化、管理体系等相关工作的经验,或具有等同于相关领域3年工作经验的专业水平;
- b)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组织的A级评定人员培训和技能测试;
- c)每年至少全程参加1次分级评定工作,否则需重新通过培训和技能测试;
- d)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 e)达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规定的A级信用等级要求。
注:依据评定人员评定企业数量、评定质量、社会责任、成果分享等情况区分其信用等级。
5.2.3 AA级评定人员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 a)拥有5年及以上从事管理、信息化、自动化、管理体系等相关工作的经验,或具有等同于相关领域5年工作经验的专业水平,具备与场景级能力建设要求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
- b)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组织的AA级评定人员培训和技能测试,且至少全程参加过3次评估审核工作;
- c)每年至少全程参加1次AA级分级评定工作,否则需重新通过培训和技能测试;
- d)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 e)达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规定的AA级信用等级要求。
注:依据评定人员评定企业数量、评定质量、社会责任、成果分享等情况区分其信用等级。
5.2.4 AAA级评定人员基本条件包括不限于:
- a)拥有8年及以上从事管理、信息化、自动化、管理体系等相关工作的经验,或具有等同于相关领域8年工作经验的专业水平,具备与领域级能力建设要求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
- b)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组织的AAA级评定人员培训和技能测试,原则上,作为组长至少全程参加过3次评估审核工作;
- c)每年至少全程参加1次AAA级分级评定工作,否则需重新通过培训和技能测试;
- d)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 e)达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规定的AAA级信用等级要求。
注:依据评定人员评定企业数量、评定质量、社会责任、成果分享等情况区分其信用等级。
5.2.5 AAAA级评定人员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 a)拥有10年及以上从事管理、信息化、自动化、管理体系等相关工作的经验,或具有等同于相关领域10年工作经验的专业水平,具备与平台级能力建设要求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
- b)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组织的AAAA级评定人员培训和技能测试,原则上,作为组长至少全程参加过3次AAA级的评估审核工作;
- c)每年至少全程参加1次AAAA级分级评定工作,否则需重新通过培训和技能测试;
- d)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 e)达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规定的AAAA级信用等级要求。
注:依据评定人员评定企业数量、评定质量、社会责任、成果分享等情况区分其信用等级。
5.2.6 AAAAA级评定人员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 a)拥有10年以上从事管理、信息化、自动化、管理体系等相关工作的经验,或具有等同于相关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业水平,具备与生态级能力建设要求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
- b)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组织的AAAAA级评定人员培训和技能测试,原则上,作为组长至少全程参加过3次AAA级及以上的评估审核工作;
- c)每年至少全程参加1次AAAAA级分级评定工作,否则需重新通过培训和技能测试;
- d)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 e)达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规定的AAAAA级信用等级要求。
6 分级评定程序
6.1 通 则
本文件与GB/T 23003共同使用,明确了分级评定在初次评定、监督审核、再评定、评定证书、监督与管理等方面的程序和要求。
6.2 初次评定
6.2.1 分级申请评定
组织对照GB/T 23006-2022中第5章给出的新型能力分级总体要求、以及第6章~第10章给出的不同等级新型能力建设要求,在发布实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并运行3个月后,完成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组织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与评级工作,明确其所处的数字化转型发展阶段,进一步诊断和确定与数字化转型发展阶段相适宜的新型能力等级,并按照相应新型能力等级申请分级评定。
分级申请涉及多个新型能力时,明确每个新型能力所对应的等级。
申请分级评定时,选择具有相应等级服务能力的评定机构。
6.2.2 分级受理评定申请
受理分级评定申请时,评定机构需具备5名以上不低于相应等级的评定人员。
高等级评定人员可承担相应等级及以下等级的评定服务,低等级评定人员不可越级承担高等级的评定服务。
评定机构根据所申请的能力数量及其申请等级等测算审核人日,与申请组织沟通协调,确认是否受理申请。
6.2.3 制定分级评估审核计划
评定机构按照申请等级选择符合要求的评定人员。
评定机构根据申请等级制定与审核范围和内容相适宜的评定计划。
6.2.4 实施分级评估审核
6.2.4.1 第一阶段评估审核
第一阶段评估审核的主要内容:
- a)按照GB/T 23004,从组织生态、价值网络、信息物理空间等三个视角,明确组织所申请能力的组织边界、业务(价值)活动范围、基础设施与资源环境情况,判断组织所申请能力的范围和边界的适宜性;
- b)判断申请组织是否建立和实施了符合GB/T 23006-2022相应等级新型能力建设要求的新型能力及其对应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初步判断申请等级的适宜性。
6.2.4.2 第二阶段评估审核
围绕申请组织所建成的新型能力,判断与新型能力等级对应等级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并给出评定结果等级的水平层次。
6.2.4.3 升级与降级程序
评估审核过程中,评定机构可根据审核发现,与申请组织协商所申请等级的升级或降级:
- a)升级时,按照6.2.1~6.2.3的要求,根据新的申请等级重新申请和开展分级评定;
- b)降级时,可根据新的申请等级相应调整评估审核计划,适用时,已经收集的评估审核证据可用于支持后续的审核结论。
6.2.5 形成分级评估审核报告
评估审核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a)根据新型能力诊断的结果,从过程维、要素维、管理维等三个维度对相应等级新型能力进行系统性描述;
- b)按照新型能力分级要求开展的分级评定活动的主要内容。
6.2.6 给出分级评定结论
评定机构给出评定结论,明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a)所申请的能力及其等级;
- b)评定结果等级及其水平层次。
6.2.7 分级评定决定
6.2.7.1 对评定过程中申请组织和评定机构所提交的文件和记录进行合规性审查,确认相关材料完整、齐全、合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由评定机构进行补充完善。
6.2.7.2 通过合规性审查后,由评定专家委员会专家分级开展复核,并给出分级评定决定。对于未能通过复核的,予以驳回,由相应申请组织和评定机构按复核意见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经评定机构确认完成整改后,仍未能通过专家复核的,申请组织重新提出分级评定申请。
6.3 监督审核
6.3.1 评定机构在获证组织获得评定证书后的一年内进行监督审核。此后,每次监督审核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6.3.2 在达到监督审核期限而有证据表明获证组织暂不具备实施监督审核的条件时,可适当延长监督审核期限,但最长间隔不超过15个月。
6.3.3 监督审核内容包含上次评估审核以来新型能力是否有效保持和持续改进的情况。
6.3.4 分级评定的监督审核结论可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 a)保持评定结果等级及其水平层次;
- b)保持评定结果等级、调整水平层次;
- c)降级或终止。
6.4 再评定
6.4.1 再评定时,组织宜提出与不同能力或更高能力等级对应的分级评定申请。
6.4.2 再评定的分级评估审核程序与6.2中给出的程序一致。
6.5 评定证书
分级评定证书明确:
- a)所申请的能力及其等级;
- b)评定结果等级及其水平层次。
6.6 监督与管理
6.6.1 加强 AAA 级及以上评定活动的确认审核和抽查。
6.6.2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共服务机构对评定机构、评定人员的等级进行动态管理。
7 按过程方法实施分级评估审核
7.1 通 则
本文件与 GB/T 23003共同使用,给出了评估审核的过程、要点和方法。
7.2 文件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过程
在分级评定中,文件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过程重点审核GB/T 23006-2022中的内容见表1。
表1 与文件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过程相关的新型能力建设要求
审核过程 | 申请等级 | GB/T 23006-2022 |
文件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过程 | A级(规范级) | 6.1过程维建设要求a),6.3管理维建设要求a) |
AA级(场景级) | 7.1.1通则(过程维建设要求),7.2.1通则(要素维建设要求),7.3.1通则(管理维建设要求),7.3.2数字化治理a) | |
AAA级(领域级) | 8.1.1通则(过程维建设要求),8.2.1通则(要素维建设要求),8.3.1通则(管理维建设要求),8.3.2数字化治理a) | |
AAAA级(平台级) | 9.1.1通则(过程维建设要求),9.2.1通则(要素维建设要求),9.3.1通则(管理维建设要求),9.3.2数字化治理a) | |
AAAAA级(生态级) | 10.1.1通则(过程维建设要求),10.2.1通则(要素维建设要求),10.3.1通则(管理维建设要求),10.3.2数字化治理a) |
7.3 最高管理者在体系中的履职过程
在分级评定中,最高管理者在体系中的履职过程重点审核GB/T 23006-2022中的内容见表2。
表2 与最高管理者在体系中的履职过程相关的新型能力建设要求
审核过程 | 申请等级 | GB/T 23006-2022 |
最高管理者在体系中的履职过程 | A级(规范级) | 6.1过程维建设要求a)、c),6.3管理维建设要求b)、c) |
AA级(场景级) | 7.1.2策划,7.1.4评测,7.3.2数字化治理b)、c),7.3.3组织机制,7.3.4管理方式a) | |
AAA级(领域级) | 8.1.2策划,8.1.4评测,8.3.2数字化治理b)、c),8.3.3组织机制,8.3.4管理方式a) | |
AAAA级(平台级) | 9.1.2策划,9.1.4评测,9.3.2数字化治理b)、c),9.3.3组织机制,9.3.4管理方式a) | |
AAAAA级(生态级) | 10.1.2策划,10.1.4评测,10.3.2数字化治理b)、c),10.3.3组织机制,10.3.4管理方式a) |
7.4 管理者代表在体系中的履职过程
在分级评定中,管理者代表在体系中的履职过程重点审核GB/T 23006-2022中的内容见表3。
表 3 与管理者代表在体系中的履职过程相关的新型能力建设要求
审核过程 | 申请等级 | GB/T 23006-2022 |
管理者代表在体系中的履职过程 | A级(规范级) | 6.1过程维建设要求b)、c),6.3管理维建设要求b)、d) |
AA级(场景级) | 7.1.2策划,7.1.4评测,7.1.5改进,7.3.2数字化治理b)、c),7.3.4管理方式b),7.3.5组织文化a) | |
AAA级(领域级) | 8.1.2策划,8.1.4评测,8.1.5改进,8.3.2数字化治理b)、c),8.3.4管理方式b),8.3.5组织文化a) | |
AAAA级(平台级) | 9.1.2策划,9.1.4评测,9.1.5改进,9.3.2数字化治理b)、c),9.3.4管理方式b)、c),9.3.5组织文化a) | |
AAAAA级(生态级) | 10.1.2策划,10.1.4评测,10.1.5改进,10.3.2数字化治理b)、c),10.3.4管理方式b),10.3.5组织文化a) |
7.5 新型能力的识别及策划过程
在分级评定中,新型能力的识别及策划过程重点审核GB/T 23006-2022中的内容见表4。
表4 与新型能力的识别及策划过程相关的新型能力建设要求
审核过程 | 申请等级 | GB/T 23006-2022条款号 |
新型能力的识别及策划过程 | A级(规范级) | 6.1过程维建设要求a) |
AA级(场景级) | 7.1.2策划 | |
AAA级(领域级) | 8.1.2策划 | |
AAAA级(平台级) | 9.1.2策划 | |
AAAAA级(生态级) | 10.1.2策划 |
7.6 新型能力的建设及运行过程
在分级评定中,新型能力的建设及运行过程重点审核GB/T 23006-2022中的内容见表5。
表5 与新型能力的建设及运行过程相关的新型能力建设要求
审核过程 | 申请等级 | GB/T 23006-2022条款号 |
新型能力的建设及运行过程 | A级(规范级) | 6.1过程维建设要求b),6.2要素维建设要求,6.3管理维建设要求a) |
AA级(场景级) | 7.1.3支持、实施与运行,7.2.1通则(要素维建设要求),7.2.2数据,7.2.3技术,7.2.4流程,7.2.5组织,7.3.2数字化治理a) | |
AAA级(领域级) | 8.1.3支持、实施与运行,8.2.1通则(要素维建设要求),8.2.2数据,8.2.3技术,8.2.4流程,8.2.5组织,8.3.2数字化治理a) | |
AAAA级(平台级) | 9.1.3支持、实施与运行,9.2.1通则(要素维建设要求),9.2.2数据,9.2.3技术,9.2.4流程,9.2.5组织,9.3.2数字化治理a) | |
AAAAA级(生态级) | 10.1.3支持、实施与运行,10.2.1通则(要素维建设要求),10.2.2数据,10.2.3技术,10.2.4流程,10.2.5组织,10.3.2数字化治理a) |
7.7 两化融合及其管理体系绩效的评测与改进过程
在分级评定中,两化融合及其管理体系绩效的评测与改进过程重点审核GB/T 23006-2022中的内容见表6。
表6 与两化融合及其管理体系绩效的评测与改进过程相关的新型能力建设要求
审核过程 | 申请等级 | GB/T 23006-2022条款号 |
两化融合及其管理体系绩效的评测与改进过程 | A级(规范级) | 6.1过程维建设要求c)、d) |
AA级(场景级) | 7.1.4评测,7.1.5改进,7.3.2数字化治理d) | |
AAA级(领域级) | 8.1.4评测,8.1.5改进,8.3.2数字化治理d) | |
AAAA级(平台级) | 9.1.4评测,9.1.5改进,9.3.2数字化治理d) | |
AAAAA级(生态级) | 10.1.4评测,10.1.5改进,10.3.2数字化治理d) |
7.8 全员参与培育过程
在分级评定中,全员参与培育过程重点审核GB/T 23006-2022中的内容见表7。
表7 与全员参与培育过程相关的新型能力建设要求
审核过程 | 申请等级 | GB/T 23006-2022条款号 |
全员参与培育过程 | A级(规范级) | 6.1过程维建设要求b),6.3管理维建设要求b)、d) |
AA级(场景级) | 7.3.2数字化治理d),7.3.4管理方式b),7.3.5组织文化b) | |
AAA级(领域级) | 8.3.2数字化治理d),8.3.4管理方式b),8.3.5组织文化b) | |
AAAA级(平台级) | 9.3.2数字化治理d),9.3.4管理方式b),9.3.5组织文化b) | |
AAAAA级(生态级) | 10.3.2数字化治理d),10.3.4管理方式b),10.3.5组织文化b) |
7.9 设备设施及信息资源保障过程
在分级评定中,设备设施及信息资源保障过程重点审核GB/T 23006-2022中的内容见表8。
表8 与设备设施及信息资源保障过程相关的新型能力建设要求
审核过程 | 申请等级 | GB/T 23006-2022条款号 |
设备设施及信息资源保障过程 | A级(规范级) | 6.1过程维建设要求b),6.2要素维建设要求a)、b) |
AA级(场景级) | 7.2.2数据,7.2.3技术,7.3.2数字化治理f)、g) | |
AAA级(领域级) | 8.2.2数据,8.2.3技术,8.3.2数字化治理f)、g) | |
AAAA级(平台级) | 9.2.2数据,9.2.3技术,9.3.2数字化治理f)、g) | |
AAAAA级(生态级) | 10.2.2数据,10.2.3技术,10.3.2数字化治理f)、g) |
7.10 资金保障过程
在分级评定中,资金保障过程重点审核GB/T 23006-2022中的内容见表9。
表9 与资金保障过程相关的新型能力建设要求
审核过程 | 申请等级 | GB/T 23006-2022条款号 |
资金保障过程 | A级(规范级) | 6.1过程维建设要求b) |
AA级(场景级) | 7.3.2数字化治理e) | |
AAA级(领域级) | 8.3.2数字化治理e) | |
AAAA级(平台级) | 9.3.2数字化治理e) | |
AAAAA级(生态级) | 10.3.2数字化治理e) |
8 分级评定结果使用和采信
组织按照GB/T 23001和GB/T 23006-2022要求,通过建立和持续改进过程管控机制、系统性解决方案和治理体系,实现新型能力的不断提升。通过分级评定,有效反映组织新型能力的先进性和成熟度,可评判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相关活动提供采信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 a)主管部门分业施策与分类指导,如试点示范遴选、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措施制定、服务采购、项目验收等;
- b)行业引导,如信用评价、资质认证等;
- c)市场服务,如金融授信、供应商遴选、品牌提升、销售授信、招标采购等。
参考文献
[1]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2] GB/T 23000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3] GB/T 23002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4] GB/T 23005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咨询服务指南
[5] T/ATRE10001 数字化转型参考架构
[6] T/ATRE10002 数字化转型价值效益参考模型
[7] T/ATRE20001 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建设指南
[8] ITU-TY.4906Aementframeworkfordigitaltransformationofsectorsinsmartcities
[9] ITU-TYSul52Mehdlgyfrbidniiaaaiiisdrnnepie
附件下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评定分级指南(GBT 23007-2022)》